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要求和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在新华镇各村开展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有效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调处一批矛盾纠纷,打击一批违规违纪行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 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民群众持续增收,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治理重点
(一)农村集体资源发包
治理范围:发包合同在有效期之内的农村集体资源,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及其他集体资源(不含家庭承包的集体资源)。
治理内容:未按照规定程序违规发包集体资源,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问题;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集体资源等问题;低价拍卖资源,承包费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等问题 ;发包合同到期后未按规定收回集体资源等问题。
(二)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管理
治理范围:2021年7月以来,以村级为实施主体、项目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土地平整、改水改厕、农田水利设施、文化旅游、体育卫生等工程建设项目,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治理内容:违规确定工程项目、违规举债筹集资金的问题;违规确定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等问题;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村级组织违规支付、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5月下旬)。要在林区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会同农业办、项目办、财政所、镇纪委召开专题部署会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项治理目标、范围、内容、措施、方法、步骤、责任分工等。各村要畅通信访举报通道,主动公开专项治理对象范围、重点问题及投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摸排,掌握底数(6月25日以前)。组织各村开展自查,组织专班,深入各村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等方式,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情况,按“一合同一台账”“一项目一台账”整理好相关材料。
(三)集中研判,分类处置(7月20日以前)。建立集中研判机制,以调查摸底台账为基础,组织项目办、财政所、司法所、镇纪委等部门集中审查、精准处置。简单问题村内化解;复杂问题乡镇 集体讨论;重大问题报区级集中研判,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镇纪委。
(四)制定措施,整改落实(8月20日以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逐项查原因、找依据,分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逐一销号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五)巩固提升,规范管理(12月20日以前)。切实组织、指导和督促村组将清理规范后的集体资源发包和村小型工程项目合同,按村统一编号,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建立资源、合同管理电子台账,经济合同、承包费等到期前自动预警,实现信息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农业办:负责牵头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加强督查指导,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财政所:参与专项治理,负责农村小型工程项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合规性审核,集中研判重点、难点问题。
(三)司法所:参与专项治理,负责相关合同合法性审查,集中研判重点、难点问题。
(四)项目办:参与专项治理,负责治理工作中的审计指导,集中研判重点、难点问题。
(五)民政办: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依法履职。
(六)派出所:参与专项治理,负责打击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问题。
(七)镇纪委:参与专项治理,负责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审查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协调机制。农业办牵头负责,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专班设在新华农业办。各相关部门立足自身职能,推动专项治理相关措施落实落细。各村要对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督促指导,推动专项治理有力有序开展。
(二)注重方式方法。坚持全面、依法、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把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督、下沉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结合起来。既要着眼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也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督导检查。新华镇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将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村和问题“零"报告、线索“零”移送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思想不重视、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治理走过场、效果不明显、搞形式主义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通过微信转发、村组张贴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政策和处置流程。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舆情宣传引导。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实行“月报告”制度,各村每月25日前,向新华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报送当月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数据统计表、典型案例等。8月5日、12月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和年度工作总结。